1. 適用範圍
本退款與退貨政策適用於「三九小舖」網站所提供之商品、代儲服務、點數儲值、數位內容、虛擬商品及其他相關線上服務。
2. 商品與服務性質說明
本網站主要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包含但不限於:
- 遊戲代儲服務
- 虛擬點數、月卡、禮包或其他數位商品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
- 需由買賣雙方於站內交易流程中完成之線上服務
部分商品或服務,可能屬於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 所涵蓋之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」或「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」;如屬此類型,於本網站已事先明確告知,且消費者於下單時已勾選同意開始提供服務後,即 不適用 7 日解除權。
3. 七日解除權說明
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通訊交易規定,消費者原則上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 7 日內解除契約,而無須說明理由且無須負擔費用;但如屬法定合理例外情事,且業者已事前告知者,不在此限。
因此,本網站商品/服務分為以下二類:
(1)可適用七日解除權者
如屬一般非例外之通訊交易商品,且尚未開始提供服務、尚未交付數位內容、尚未完成代儲或履行者,消費者得依法於 7 日內通知本網站解除契約。
(2)不適用七日解除權者
下列情形,於本網站已事先告知且消費者已明確同意後,不適用 7 日解除權: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,且已開始提供
- 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
- 已依消費者要求開始進行代儲、登入處理、點數發放、開通、充值或其他履行行為之訂單
- 其他依法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商品或服務。
4. 可退款情形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消費者得向本網站申請退款:
- 已完成付款,但本網站尚未開始提供服務、尚未交付數位內容、尚未執行代儲
- 因本網站作業錯誤,致提供之商品、數量、面額或內容與訂單明顯不符
- 因本網站原因無法履行訂單,且雙方無法改以其他合理方式完成履行
- 經雙方確認屬可退款之其他情形
5. 不予退款情形
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下列情形原則上不予退款:
- 訂單已開始處理或已完成代儲
- 數位內容、虛擬商品、點數、月卡、禮包或序號已交付、已開通、已入帳或已可使用
- 因消費者提供錯誤之帳號、角色資訊、平台、伺服器或其他必要資料,致交易失敗或延誤
- 因遊戲平台、第三方服務商、付款機構、使用者自身裝置/帳號限制或不可歸責於本網站之事由,致服務結果受影響
- 消費者違反本網站服務條款或相關遊戲/平台規範
- 已屬法定合理例外,且本網站已事先告知不適用 7 日解除權之商品/服務。
6. 退款方式與作業時間
- 經確認可退款後,退款將原則上退回消費者原付款方式;如原付款方式無法退回,則由雙方另行約定退款方式。
- 實際退款入帳時間,依銀行、信用卡、第三方支付或其他金流機構作業時間為準。
- 如因金流機構、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業者收取必要手續費,將依法令、契約或實際作業情況處理,並於申請時告知。
7. 付款證明與查核
如消費者以轉帳、無卡付款或其他需人工確認之方式付款,應依本網站指示提供付款證明。
本網站得於查核付款完成、身分資訊、訂單資料與交易內容後,再決定是否受理、處理、履行或退款。
8. 爭議處理
如消費者對退款或退貨結果有疑義,得先透過本網站客服提出申訴。本網站將於合理期間內協助處理;如仍有爭議,得依台灣相關法令與消費爭議處理機制辦理。行政院消保處也要求電商揭露爭議處理機制與相關資訊。
